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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2、 申请人违法行为记分记录未达到12分的;
3、 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暂扣、吊销、注销或撤销的。
办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办理流程
1、驾驶人持办理材料到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驾驶证业务窗口前排队等候。2、民警受理后登录驾驶证管理系统核对驾驶人信息
3.驾驶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符合规定、驾驶证管理系统中驾驶人信息正常的录入补证信息后整理材料交档案室与原始档案核对无误后制作驾驶证。
4、驾驶人到交费处交费,于3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交费凭证到原受理岗位处领取新的驾驶证
办理地点
漯河车管所地址:107国道与辽河路交叉口往西500-700米(郾襄路口)
办理费用
驾驶证补办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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